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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网站所有者为备案登记的申请人。 二、办理网站备案登记,申请人应在线提出申请,并按照"广西红盾信息网"网站 (http://www.gxhd.com.cn)提供的制式表格和规定程序提交有关备案登记信息。
三、申请人应于在线申请程序完成后三十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书面证明材料。申请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书面证明材料的,视同其撤销申请。
四、 申请人申请网站名称备案或办理其他有关事宜时可采用下列方式进行: (一)邮寄申请;
(二)当面申请。 五、采取当面申请方式的,申请人应提供有效的身份证照;委托他人代理的,承办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及有效的身份证照。
六、申请人需要提供的书面证明材料包括: (一)《经营性网站备案登记申请书》; (二)网站所有者的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域名注册证》复印件或其他对所提供域名享有权利的证明材料; (四)对网站所有权有合同约定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五)申请注册网站名称所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经营性网站备案登记申请表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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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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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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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站名称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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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站名称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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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域名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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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地址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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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域名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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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地址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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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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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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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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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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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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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网站所有者为备案登记的申请人。办理网站备案登记,申请人应在线提出申请,并按照"广西红盾信息网"网站(http://www.gxhd.com.cn)提供的制式表格和规定程序提交有关备案登记信息。
2、申请人应于在线申请程序完成后三十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书面证明材料。
3、采取当面申请方式的,申请人应提供有效的身份证照;委托他人代理的,承办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及有效的身份证照。
4、申请人需要提供的书面证明材料包括(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经营性网站备案登记申请书》;
(2)网站所有者的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
(3)《域名注册证》复印件或其他对所提供域名享有权利的证明材料;
(4)对网站所有权有合同约定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5)申请注册网站名称所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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