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我公司规定,我公司于2006年12月12日由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并对公司进行清算。现向社会公告。请公司债权人于公告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联系人:黄桂才,电话2103792

广西小嘟来有限责任公司
200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