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 (记者胡志伟)7月21日,记者从自治区工商局获悉,为深入推进商业贿赂治理工作,今后将把经营者的商业贿赂违法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据了解,2006年以来,广西工商系统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自治区的工作部署,以商业流通、教育、医药购销、旅游等领域为重点,严查商业贿赂案件。至今年6月,广西工商系统共立案查结商业贿赂案113件,案值2727万元,其中有9件被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有力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查处过程中,自治区工商局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并以2001年以来发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和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为重点,自查自纠。同时,鼓励经营者内部人员和同类经营者投诉举报,并对重点行业建立档案,纳入日常巡查和监管的重点范围,提前介入企业购销活动,引导经营者自律。
自治区工商局有关负责人称,今后,依托已有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等制度,广西工商系统将把经营者的商业贿赂违法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加大惩戒力度。
另外,工商部门除了加大对制假售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程建设等领域商业贿赂案件的查处力度,还将向产权交易、土地出让、资源开发等热点难点领域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