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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7月14日《广西日报》《玉林工商局加强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保护》
日期:2008年07月18日 新闻来源: 作者: 新闻阅读次数:

广西日报玉林讯 随着2008年北京奥运会日益临近,玉林市工商局从监管和教育两方面入手,加强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保护力度,有效维护奥林匹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突出整治重点市场。主要是各风景名胜旅游区旅游纪念品市场、商品批发零售市场、城乡结合部、城镇小商品集散地及学校周边地区的小商品批发、交易市场等。

  突出整治重点商品。主要是带有奥林匹克标志的纪念章、纪念币、毛绒玩具、体育用品、运动服装、文具等为广大奥运参与者、游客和普通消费者所喜爱,且易产生奥林匹克标志侵权行为的旺销产品。

  突出重点查处违法行为。该局重点查处非法印制奥林匹克标志,未经许可擅自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商品、商品包装、产品说明书、交易文书上,未经许可擅自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服务项目中,未经授权擅自销售含有奥林匹克标志的商品,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广告宣传、商品展览展销、营业性演出及其他商业性活动,制造、伪造相同或近似的奥林匹克标志或者销售制造、伪造相同或近似的奥林匹克标志等违法经营行为。

  该局还积极开展宣传活动,教育广大群众严禁非法使用奥林匹克标志、销售侵犯奥林匹克标志商品和非法印制奥林匹克标志的行为或利用奥运会、奥林匹克等名义对商品或服务进行虚假宣传、发布违法广告行为。

  目前,该局共检查商场35户,专卖店15户,特许经营店5户,检查其他经营户1610户。查处侵犯奥林匹克标志的违法广告3起,罚款3000元;查处非法印有北京2008年奥运会会徽及吉祥物福娃等标志的衣服销售摊店6家,暂扣侵权T恤运动服128件,现案件正在调查中。

  (黄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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