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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工商系统全面开展“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市场监管工作


日期:2008年09月01日 新闻来源: 作者: 新闻阅读次数:

 

图为828自治区工商局张虹副局长带领执法人员对南宁市南城百货东葛店和明园饭店的月饼经销点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为保障中秋节、国庆节(以下简称“两节”)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自治区工商局下发《关于切实加强两节期间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全面开展“两节”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

一是突出加强对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的执法检查。加大对食品经营者和市场主办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质量承诺、协议准入、不合格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的监督检查力度。结合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创建,检查的力度逐步向乡镇以下延伸,严格落实其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检查过程中,结合全区工商系统开展的“迎奥运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知识有奖问答活动”,加强对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使辖区所有食品经营者深刻领会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了解作为食品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自觉增加食品安全责任意识,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突出加强对月饼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以高档宾馆饭店、酒楼、商场、超市为重点,加强对流通环节月饼经营者的监管检查,督促其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台帐制度,严把月饼市场准入关。组织开展月饼质量监测工作,依法查处质量不合格月饼、过度包装和强制搭售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有效防范月饼经营中的安全隐患。

三是突出加强对重点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以粮、油、肉、菜、水果、乳制品、禽蛋制品、饮料、酒类、调味品、休闲食品等节日消费量大,以及消费者申诉举报多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为重点品种,对辖区内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食品经营单位开展拉网式全面检查。充分利用定向监测、跟踪监测和快速检测等手段,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防不合格食品、下柜食品混入市场,切实保障节日食品消费安全。

四是突出加强对重点区域的执法检查。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城市社区、旅游景区及车站码头为重点区域,加大对各类小食品市场、小摊点、小食杂店、小商店和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内的小作坊、小餐馆的检查力度,重点查处无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尤其是对送货下乡、农村走街串巷食品商贩的监管,严厉查处利用各种形式向农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

28日上午,由自治区工商局张虹副局长带队,区、市执法人员对南宁市南城百货东葛店、明园饭店月饼经销点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检查人员对其落实索证索票、进货台帐制度;月饼过度包装和强制搭售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利用快速检测箱抽检三个样品组,没发现添加亚硝酸盐、吊白块、二氧化硫、硼砂等有害物质。从检查的情况来看,管理比较规范,票证齐全,包装适宜,经营者能自觉履行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月饼经营秩序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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