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推荐为“全区农村党员大培训先进集体”进行公示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评选全区农村党员大培训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桂组通字【2007】112号)文件精神,经民主推荐,并经自治区工商局党组研究决定,我局机关拟推荐武鸣县工商局为“2007年全区农村党员大培训先进集体(十佳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内容附后)。
附件:拟推荐为“2007年全区农村党员大培训先进集体(十佳单位)”公示
二OO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
拟推荐为“2007全区农村党员大培训先进集体(十佳单位)”公示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评选全区农村党员大培训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桂组通字【2007】112号)文件精神,经民主推荐,并经自治区工商局党组研究决定,我局机关拟推荐武鸣县工商局为“2007年全区农村党员大培训先进集体(十佳单位)”。如对上述先进个人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名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在2007年12月16日前向自治区工商局监察室反映(联系地址:南宁市怡宾路1号,邮编:530028,联系电话:0771-5531135、5531120)。
群众如实反映问题,受国家法律保护。
二OO七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