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能
一、拟定下发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制度。
二、组织管理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注册,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实行监督管理。
三、组织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依法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打击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行为和经济违反违法违章行为。
四、组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组织查处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的经销掺假及假冒产品行为。
五、组织实施对我区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和监督。
六、组织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和经济合同。
七、组织查处合同欺诈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的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
八、组织管理商标工作,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
九、组织管理广告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
十、组织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十一、实行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人、财、物的垂直管理,领导全市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
十二、完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